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系列决策部署,进一步推进“无党派人士”政治面貌在高校规范使用,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,现就开展我校“无党派人士”政治面貌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无党派人士”政治面貌确认对象
我校没有参加任何党派、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、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,包括:
(一)已作过各类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有关人士:
1.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参事、文史馆馆员、特约人员。(不包括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少数民族、宗教、港澳台侨代表人士和各级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、宗教、港澳台侨界别政协委员);
2.担任学校中层(含正副职)及以上级别职务的人员;
3.具有高级职称(含正副高)且在本专业有比较突出贡献或影响的专业人士。
(二)各级统战部门重点联系和培养的党外知识分子。
二、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
(一)此前已经确认为“无党派人士”,且政治面貌没有变动的,无须重新填报。政治面貌如有变化,应向党委统战部报备。“无党派人士”的政治面貌确认以个人自愿为原则。
(二)不能确认的对象
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少数民族、宗教、港澳台侨代表人士和各级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、宗教、港澳台侨界别政协委员;拥有外国国籍或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、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;有违法违纪记录、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;其他不适合确认的人员。
三、确认程序
(一)由拟确认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根据条件进行提名,通知拟确认对象填写附件1《广西无党派人士登记表》(不用盖章)。
(二)由拟确认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研究审核同意,填写附件2《广西无党派人士名册》并加盖公章,2025年12月23日前与附件1、2纸质版、电子版(电子文档u盘拷贝),统一报送学校党委统战部(明理楼M922室),未尽事宜,请联系统战部蒋小兰,电话15277431713。
附件:1.广西无党派人士登记表
2.广西无党派人士名册
学校党委统战部
2025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