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述
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统战工作的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,调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,为统战对象服务,制定开展统战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,提出工作建议,经党委同意后贯彻落实。
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:民主党派成员;无党派人士;归侨、侨眷,港澳台同胞、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等。特别是有成就、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,如区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,民主党派市委组织、学校支部负责人,党外的学科带头人和重要业务骨干等。
党委统战部的工作规程
1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统战理论、方针、政策,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2、统战工作是特殊的群众工作,统战干部要努力做到人格好、人缘好、形象好,成为具有坚定的立场、民主的作风、广博的知识、创新的精神,深受党外人士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。
3、熟悉统战工作的各个方面,勤政廉政,热情接待统战人士及各类办事人员,认真协助他们反映问题、解决困难。
4、深入各民主党派、有关人民团体、各界统战人士,加强调查研究,反映意见要求。
5、注意发挥各基层党委统战工作的作用,密切联系各界统战人士及基层统战工作干部。
6、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,共同做好学校的统战工作。